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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服务
发布时间:2026-03-03 10:18:33丨作者:耒阳市图书馆丨阅读次数:1181次

一、借书须知:流通书库实行开架借阅。进入开架区前,应将书包、提袋防置指定地点(贵重物品自己保管)。

二、结束手续:读者凭本馆发放的借书证借阅,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准予代还,除残疾人准予代借外,其他人不得代借或转借。

三、借书数量:文学图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图书每次可借3册。

四、借书期限:(1)每次借期为30天,读者应按规定时间到馆还书。(2)赴外地出差、参观、学习的读者在还期之前可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最多续借两次。(3)借书逾期半年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

五、借书提示:读者进入书库选书时,请轻拿轻放,不需要的书请自觉放回原处,书中条形码不得随意撕掉,如发现有此种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未经计算机处理的图书不得随意带出书库,否则,将按偷书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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