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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书香耒阳——2015年 全市少年儿童‘中国梦?汉语美”’系列读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09:51:24丨作者:耒阳市图书馆丨阅读次数:364次

关于组织开展“书香耒阳——2015

  全市少年儿童‘中国梦·汉语美’”

系列读书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联合文件湘文社〔2015〕69号及衡文体发〔2015〕5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有关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市委宣传部决定开展“书香耒阳——2015年全市少年儿童‘中国梦·汉语美’”系列读书活动。活动由耒阳市少年儿童读书活动办公室(设耒阳市图书馆)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是国家、民族复兴强大之梦,是中国人民追求幸福安康生活的生动过程,是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高度概括和精练浓缩。本次读书活动重点以“中国梦·汉语美”为主题开展阅读与抒写感受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主题阅读推广活动

市图书馆联合各学校、文化志愿者通过对主题推荐书目的阅读,设立主题书架,举办主题书展、讲座、图片展、影视展、知识竞赛、故事会等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提倡亲子阅读,营造家庭阅读氛围。

(二)“中国梦·汉语美”征文评选活动

    活动对象全市6—17岁少年儿童。

    征文要求读后感内容须出自本次活动“主题推荐书目”中的书籍,题目自拟,字数不限,须注明所阅读书籍的出版信息(书名、作者、出版社等),由主要内容、好词好句以及阅读心得等几部分组成,由本人誊写在标准文稿纸上,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笔,同时上交电子版。

评分标准: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结构严谨,富有文采;文笔流畅,用词精炼;书写工整,无错别字。

评选与奖励由市少年儿童读书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奖,设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2篇,并将获奖的20篇征文向上选送,参加全省、衡阳市的征文评选活动。

活动要求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征文活动,选取3—5篇优秀征文,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统一报送至市图书馆(龙城世家处西湖北路541号),截稿日期为9月30日。(邮箱:429566696@qq.com)。

(三)第五届“衡阳市少年儿童阅读之星”评选活动

   相关学校推选1名候选人参加第五届“衡阳市少年儿童阅读之星”评选活动,请于9月30日前,将候选人材料、阅读事迹、阅读成果、个人生活照、视频等的电子版(包括个人生活照、视频)、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市图书馆(邮箱:429566696@qq.com),联系人:段冰15115402272。

候选人条件必须参加2015年“中国梦·汉语美”征文评选活动;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和谐的家庭阅读氛围、丰富的阅读量及藏书量,能自觉地进行广泛阅读并能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儿童阅读;有图书馆的借阅记录;有丰富的阅读成果,不少于10篇(其中必须有5篇本次活动的主题推荐书籍)阅读笔记和读后感;积极参加过由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学校以及相关机构组织的与阅读、文学创作有关的读书活动,并获得各级(省、市州、县市区)部门表彰奖励。

   (四)诵读展演活动

    各学校在本校积极开展“中国梦·汉语美”为主题的诵读展演活动,诵读展演内容须出自本次活动“主题推荐书目”中的书籍,形式以诵读为主可辅其它艺术形式,节目视频背景必须紧扣主题,精美生动,由市少年儿童读书活动办公室视情况选送节目视频参加衡阳评选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我市读书活动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本校学生开展读书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各学校要做好通联工作。要制定好本校活动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征文、阅读之星材料等要按要求报送,要及时向市读书活动办公室(市图书馆)和新闻媒体报送读书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总结等信息,积极推介活动的成效和经验。

市少年儿童读书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表彰,设活动组织奖等奖项若干名,以各校开展此次活动的组织力度、活动规模、活动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作为组织奖的评选依据。

活动联系人:段冰,联系电话:15115402272 ,Email:4295666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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